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南审校发〔2025〕361号)及校级会议研究决定,将江西简氏窗饰制造有限公司列入我校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公司参加我校非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时间从公告之日起。
希望各供应商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认真履约,诚实守信!
南京审计大学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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